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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财务津贴资金不缴企业所得税的条件

2010-07-28 10:50:00 返回列表

   集团企业中会有一些切合信息科技或者区投资项目的财务津贴资金,,,,,,企业会计往往会直接计入资源公积或营业外收入,,,,,,在税务处理上会有所纠结。。。。。。着实财务津贴资金只有在切合以下条件时,,,,,,才华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凭证财税[200987号文件划定,,,,,,对企业在200811日至20101231日时代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及其他部分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务性资金,,,,,,凡同时切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划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财务部分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分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治理步伐或详细治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爆发的支出单独举行核算。。。。。。

 

集团财务部

                                                        

20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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